各部门、各单位、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安函〔2025〕2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于2025年6月开展“安全活动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二、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目标
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原则,通过系列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师生安全素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安全活动月”活动取得实效,为全校师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活动内容与安排
(一)安全理论学习与警示教育(贯穿全月)
1、警示教育
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红线》等安全生产专题片,开展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讨论。邀请行业专家、法律顾问举办“校园安全法律与责任”专题讲座。
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安全管理处、各学院
2、安全文化宣传
在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流密集处设置安全宣传展板,张贴安全标语、海报,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和应急知识。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宣传部、后勤管理处、团委、各学院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1日—15日)
1、全面自查自纠
各学院、实验室、后勤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宿舍用电安全、食堂燃气安全、校园施工工地安全等,建立隐患清单,限时整改。针对电动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等常见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
2、“随手拍”全民监督
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学校安全管理处每日汇总、分类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部
配合部门:安全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团委
3、专家诊断帮扶
联合消防、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及专业机构,对重点场所(如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进行“诊断式”检查,提供专业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四)应急演练与技能提升(6月16日—25日)
1、分场景应急演练
消防演练:组织全校宿舍楼、教学楼开展火灾疏散演练,现场演示灭火器、消防栓使用,邀请消防官兵指导。
实验室安全演练:针对危化品泄漏、实验设备故障等场景开展专项演练,强化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安全演练:联合交警三中队开展交通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师生逃生技巧。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
2、应急技能竞赛
举办“安全达人”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部门:团委
配合部门:学生工作处、各学院
3、“最小应急单元”建设
对保安员、宿管员、食堂员工、实验室管理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学院
(五)特色活动与专项治理(贯穿全月)
1、网络安全与反诈宣传
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反电信诈骗”讲座,发放反诈宣传手册,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举办网络安全知识竞赛,提升师生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
2、心理健康与安全
开展“阳光心理,安全护航”主题活动,通过心理讲座、团体辅导等方式,预防心理危机引发的安全问题。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配合部门:各学院
3、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在校园周边增设交通警示标识,联合交警部门整治校园门口机动车乱停乱放、电动车违规行驶等问题。组织师生签订《文明出行承诺书》,开展“安全骑行”倡议活动。
牵头部门:安全管理处
配合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单位成立安全活动月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落地。
2、直面问题,注重实效
活动开展要与日常安全管理深度融合,排查出的隐患需建立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3、广泛宣传,全员参与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班团会、主题班会,确保安全活动覆盖全体师生。鼓励师生通过“随手拍”、知识竞赛等灵活形式参与活动。
4、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单位于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含图文、视频资料)报送安全管理处 。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海青
联系电话:13969806652
邮箱:3152230637@qq.com
青岛理工大学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